您当前的位置 :华龙网 > 婚庆频道 > 婚嫁必读 > 实用信息 正文
没有证明能否办理结婚登记?

  按照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持有其所在单位或村(居 )民委员会出具的有关当事人出身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以便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确定是否予以办理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提供上述证明。如果当事人确实得不到上述证明,婚姻登记机关是否就一概不予受理呢?这要不同情况不同对待。首先我们必须查明当事人得不到证明的原因。若当事人双方均已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其所在单位或村(居 )民委员会,因其他原因干涉或阻挠他们的婚姻而不予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则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说明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应主动同有关单位联系,做好疏导工作。若疏导无效,当事人仍得不到结婚所需的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将调查和工作情况注明于《结婚申请书》中的提供件“栏内”,依法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编辑: 缪姝 来源:   2007-11-26 21:25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五秒钟让你的他欲生欲死
裸聊算不算肉体背叛?
情色图片真能勾起男性情欲?
未婚女人最最吸引男人的行为
女人爱暴露是天性还是美德?

重报集团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投稿信箱

华龙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渝州路126号6楼 邮编:400041
传真:023-68577897 广告招商:023-68576082 68577637
经营许可证编号:渝B2-2003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