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华龙网 > 婚庆频道 > 婚嫁必读 > 实用信息 正文
结婚证、离婚证丢失了怎么办?

  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或《离婚证》,而因某种原因( 如出国、继承财产等) 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已解除,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居)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编辑: 缪姝 来源:   2007-11-26 21:25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五秒钟让你的他欲生欲死
裸聊算不算肉体背叛?
情色图片真能勾起男性情欲?
未婚女人最最吸引男人的行为
女人爱暴露是天性还是美德?

重报集团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投稿信箱

华龙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渝州路126号6楼 邮编:400041
传真:023-68577897 广告招商:023-68576082 68577637
经营许可证编号:渝B2-2003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