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华龙网 > 婚庆频道 > 婚嫁必读 > 政策法规 正文
提出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哪些证据呢?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编辑: 缪姝 来源:   2007-11-26 21:39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
五秒钟让你的他欲生欲死
裸聊算不算肉体背叛?
情色图片真能勾起男性情欲?
未婚女人最最吸引男人的行为
女人爱暴露是天性还是美德?

重报集团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投稿信箱

华龙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渝州路126号6楼 邮编:400041
传真:023-68577897 广告招商:023-68576082 68577637
经营许可证编号:渝B2-2003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