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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有云,婚者,上以事宗庙,下以继香灯。可见,在中国古代,婚姻的目的之一就是传宗接代。在古代,男人纳妾的条件之一,是妻子无后,也反映出传宗接代,是婚姻的重要目的。
但是,在现在,传宗接代,以然不是,也不可能是婚姻的主要目的,我想问一下,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中,我们应该怎样来理解我国婚姻制度的目的呢?
第一,我国婚姻法的总体目的在于:维护家庭的稳定,保障社会的安定,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
第二,有一种概念叫做“婚姻契约论”,即视婚姻为一种契约(合同),结婚登记则是契约的“签字生效”行为。一旦确立这种关系,则意味着双方对婚姻的共同承诺,彼此互担义务,互享权利。婚姻法则是这一合同的基本法,相当于民商事活动中的《合同法》。当然,这种观点不是主流观点。
第三,对于楼上对婚姻的认识,笔者认同。但是这毕竟有了些浪漫主义的情怀,现实生活没有这样的理想。那些闹离婚的夫妻在结婚的时候也都想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现实是残酷的。所以需要婚姻法来保护那些在婚姻中的受害人。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婚姻法在制定过程中,是较为保守的(不主张轻易离婚),离婚诉讼中只要有一方坚持不离,则法官通常就会判决不离(或做和解),这也体现了婚姻法对婚姻关系的尊重和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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